靈修小語 – 民數記第卅五章


耶和華曉諭摩西説:「你吩咐以色列人,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,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,可以牧養牛羊和各樣牲畜,安置財物。」(1~3節)
各支派按所得土地的比例分城給利未人(8節),於是利未人的城便分散在全地。這就確保了所有支派都有律法的教導(申三十一9;瑪二6~7),利未人的城總共有四十八座。這段歷史和預言說明了神向世人的奇妙大愛,差遣了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,從猶大的族系而來,成了那賜平安者。因祂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因祂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基督藉著在十字架上的救贖,彰顯了因愛心所受的勞苦,雖苦亦甜。
四十八座利未人的城邑中,要有六座用作逃城(6節),在約但河的兩邊各佔一半(14節)。設立逃城的理由是要表顯神性的兩面―公義與慈愛。神的公義使故意謀殺人的,受律法的治死(16~21節);而祂的慈愛,使無意誤殺人的,獲得公正的審判(24節)。
這逃城就是預表基督,成了投靠之人的避難所(詩四十六1;來六18),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(25節)。這受膏的大祭司死了,就預表基督成了那永遠贖罪的大祭司,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,祂都能拯救到底(參來七24~28)。

我們要知道神吩咐設立逃城,表示祂是十分公義的。逃城的建立對你有什麼啟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