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修小語 – 申命記第20章


內容

1. 出戰前無須懼怕的宣告(1﹣9)

2. 出戰迦南地以外城鎮的律法(10-15)

3. 出戰迦南城鎮的律法(16﹣18)

「一般戰爭」與「聖戰」

一般戰爭(10-15)可招降,順服者可保住性命,但國民要作以色列勞役,或簽訂和約作附庸國。

如果不以和平回應,就會被圍城(12節),戰敗的命運是男丁一律處死(13節),婦女、兒童和牲畜盡作戰利品。

聖戰(16-18),是神所施行的審判。神賜以色列為業的迦南各族,已完全敗壞、不知悔改,觸犯神的聖潔,已到神不可容忍的地步。以色列進入迦南之戰,就是執行神的審判的聖戰。

聖戰的作法(16節 ):凡有氣息的,不論男女老幼、甚或牛羊牲畜,都格殺勿論

聖戰的範圍(17節 )

聖戰的論據(18節 ):免得以色列民學效原住民作神「可憎的事」

今日,致力謀求和平幾乎是所有人的共識,但大多數人又幾乎可以肯定,世界和平,只限於是一個願景而矣。難道,真的要等到基督再來、末世戰爭結束之後,方能實現?

根據聖經所說:那時「全地都要成為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度」(啟11:1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