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修小語 – 申命記第14章


分段
(1-2節) : 禁止人們自殘身體
(3-21節上): 潔與不潔的食物
(21節下): 不可用山羊羔母煮山羊羔.
(22-29)敬拜的獻禮
每年獻上十分之一的地裡出產,及每年獻上羊羣牛羣的頭生(22-27)
每三年獻上十一,作社會貧窮人的補貼(28-29)

提要討論

談到潔與不潔的食物(可食用與不可食用),有不少學者都試圖找出一個共通的區分標準, 但都失敗; 只有社會人類學家從一個區分不同文化或宗教的角度去研究,發現以色列人認為(其實是他們的神吩咐):

所有典型的才算禮儀上的潔淨(如偶蹄類、反芻草食性動物);
凡界線模糊、易於混淆的, 屬禮儀上的不潔;
凡是吃肉的的動物, 因吃腐肉和血, 都為不潔;
水中的魚, 以有鰭和有鱗為典型, 但無鱗無鰭者則屬不潔.

這意味着以色列民要持守一個與異族不同的生活方式,以宣示他們的獨特性。而摩西說,以色列民要照辦,因為「你們是耶和華─你們神的兒女」。

有甚麽事情或習慣或對自己的限制,你是刻意為神持守着的呢?